关于再生公司2025年度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协助放灰及填埋场运行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2024-12-26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日常生产需要,需对2025年度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协助放灰及填埋场运行维护

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SX-ZH-QT-2412014  

2.内容:详见附件。


3.项目详细内容:

(一)、飞灰外运协助放灰及填埋场运行维护内容要求

①劳务工作内容:

(1)按照规程进行飞灰外运协助放灰及填埋场运行维护所属系统设备启停、正常运行、设备巡检、缺陷申报、协助处理及应急处理;

(2)飞灰外运放灰装车,特殊情况下(检修期间,含堵灰清灰时从喷雾塔、水平烟道、布袋除尘器、飞灰系统等)的放灰进行装车、装袋、称重、内场转运、规范堆放等;

(3)飞灰系统堵塞的疏通处理;

(4)所属系统设备、工作区域及外围地面的保洁工作;

(5)环保检测的现场配合工作;

(6)设备消缺、维护等工作的配合;

(7)每日检查填埋场覆膜完整,接缝连接处无缝隙,有破洞及时修补;

(8) 膜上用砖块、废轮胎压实,须整齐摆放。及时观察天气,恶劣天气加强巡查。

(9)任何情况下膜完整性被破坏后的重新覆盖;

(10)负责填埋区域填埋堆体覆盖表面雨水导流。

(11)负责飞灰填埋场截洪沟、截洪沟盖板检查,地下水、渗滤液的抽取运行工作。

(12)负责飞灰填埋场(包括膜上卫生)清理工作。

(13)负责检查生产安全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标识标牌。

(14)运行日志、台帐、生产报表等运行记录和统计工作;

(15)按甲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②劳务工作要求:

(1) 甲方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 乙方对甲方划定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负责。

(3) 乙方应熟悉运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性能,精心操作设备,按时进行卫生清扫,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报告,能正确处理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4)甲方的运行部为本委外项目的管理部门,乙方管理人员应按甲方的运行部要求负责完成承包项目具体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人员按甲方要求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6)劳保用品、工器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7)现场物料、工器具必须按区域定置管理并码放整齐;

(8)乙方应负责正常和特殊情况下装车时间的约定,并确保飞灰装车有序和安全转运;

(9)飞灰区域内的废水必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若因此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行政处罚,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进行追偿或索赔;

(10)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造成的损失须赔偿;

(11)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设备及提供的机械工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③人员及运行方式:

(1)项目人员组成:吊车工1人(要求必须有相关证件),放灰操作员1人,设备巡检1人。

(2)工作时间要求:白班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放灰时间进行调整)。

(3)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60周岁,会操作电脑,身体健康,听从分配,按规定提供从业人员上岗前与拟从事岗位所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相对应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特种设备作业需有相关操作上岗证。

(4)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岗中职业健康体检,离岗前应提供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4.技术要求:

(1)遵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技术标准》 (CJ/T538-2019)

(2)遵守《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025-2012)

(3)遵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4)遵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

(5)遵守《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一2019)

(6)遵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134-2020)

(7)遵守《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环发(2004)75号)

注:飞灰外运、填埋标准一旦发生变化后,应根据要求立即执行新标准、新规范。

 

5.工作量:

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以及检修过程中产生工作量的全部飞灰处置工作。乙方负责甲方飞灰填埋场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

6.本项目采购总金额限价为32万元整。

二、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的销售资质。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

三、开标时间及递交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30。

2.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滨线二线海塘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报价文件的递交:

(1)本次询价开标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报价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投标箱。报价人可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快递)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寄出后,应将邮寄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收件人。

(2)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滨线二线海塘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供应部 0575-85791913

(3)报价文件邮寄封装要求:乙方除按照文件要求封装报价文件外,还需在快递外包装上醒目注明项目名称、询价编号,且注明报价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快递包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报价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报价文件邮递递交截止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不能如期送达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技术规范

1.报价人如对询价文件中采购内容的技术规范/型号规格存在疑义,应在投标前向甲方进行咨询。开标后甲方不再回答相关问题。若报价人提供货品与供货要求不符,则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57591913

五、质疑。

报价人如认为询价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公告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逾期视作无异议。

六、其他

本项目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进行对外询价,且禁止第三方平台用于相关经济项目活动。若未经本公司授权,直接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利用,产生的相关纠纷,本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七、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13017709799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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