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生公司2025年度干扰素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4-07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日常生产需要,需对2025年度干扰素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SX-CG-GR-2502010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3.概况:渗滤液站年接收约22.5万吨/年渗滤液,由于进水水质成分较杂,厌氧进水泵出口管路、厌氧循环管路(布水管)容易产生黑色结晶体,致使管路经常堵塞,厌氧进水量减少。投加干扰素,在现有水质条件(餐厨厌氧沼液、焚烧厂渗滤液和沼渣渗出液、飞灰填埋场渗滤液等)下抑制厌氧进水泵出口管路、厌氧循环管路(布水管)结垢。

4.技术要求:

①干扰素:

(1)投加干扰素后,能确保在现有水质条件(餐厨厌氧沼液、焚烧厂渗滤液和沼渣渗出液、飞灰填埋场渗滤液)和甲方设备完好状况下,系统处理能力≥800m3/d、水量高峰期能达到≥1100m3/d,并能确保出水达标。

(2)投加干扰素后,要求能抑制厌氧反应器中的黑色结晶体生成,防止厌氧进水泵出口管路与布水管结垢;要求结垢周期长于布水管疏通周期,即7-10天左右;要求厌氧循环量维持在100-120m3/h左右。

(3)要求干扰素能对厌氧中的硫酸和亚硫酸的还原作用有明显抑制,对硫化氢的产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4)厌氧污水干扰素投加后,能有效促进颗粒污泥的形成,提高厌氧的抗负荷冲击能力,在负荷波动10%时,挥发酸不能超过5000mg/L。

(5)要求厌氧污水干扰素为液体,便于投加,有效含量大于50%,对管路、设备腐蚀性小。

(6)要求长链无选择性有机物通过厌氧后,富集到好氧的数量降低到原来的20%以内,好氧系统食物源性崩溃基本杜绝;硫化氢对厌氧的抑制率降低到原来的15%以内,厌氧酸化基本杜绝:黑晶生成数量减少60%以上;使甲方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更加稳定,系统冲击力更强。

(7)干扰素用量:根据采购方现场使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到货量;单位运行成本:在现有水质条件下(油脂处于150mg/L左右时),干扰素药剂平均用量为100mg/L,即每方厌氧进水消耗干扰素约0.1kg。

(8)干扰素技术指标:投标时要告知主要成分及成分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后甲方定期送检,并对上述指标进行考评。供应商提供的干扰素必须保持现有渗滤液系统的稳定状态,而不能破坏现有稳定状态,否则由此造成生化性能下降或瘫痪、膜系统污堵频繁甚至报废,影响生产和出现环保事故的后果需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②技术服务:

(1)每月至少1次到场实验校核化验和技术指导;水量高峰期提供每月1-2次的现场技术指导,确保采购方混合渗滤液有序、足量处理完毕,并保证出水达标。

(2)周一到周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化验数据,出具每日技术分析报告发到采购方渗滤液处理群。

(3)不定期派技术人员对采购方化验数据进行校核。

(4)水量高峰期前,派技术人员到场对采购方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生化性能进行优化,以确保微生物处于最优状态,指导采购方对膜系统进行大洗。

(5)水量高峰期前,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高峰期期间膜系统的清洗,确保膜出水能满足处理要求,保证生化系统运行稳。

(6)出现水质异常时24h赶赴采购方现场指导处理,直到问题解决。

(7)水量正常时期,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份技术分析报告;水量高峰时期,每周提供一份技术分析报告。

(8)供货方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渗滤液站的优化调试及技术咨询服务。

(9)如供货方不能按时提供技术服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采购总金额限价为人民币37.9万元。

6.其他要求:根据满足采购方现场实际生产需要的量按需采购,供货方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时供货,最终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的销售资质。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

三、开标时间及递交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13:30。

2.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滨线二线海塘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报价文件的递交:

(1)本次询价开标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报价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投标箱。报价人可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快递)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寄出后,应将邮寄信息及时反馈给采购人收件人。

(2)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滨线二线海塘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供应部 0575-85791913

(3)报价文件邮寄封装要求:供应商除按照文件要求封装报价文件外,还需在快递外包装上醒目注明项目名称、询价编号,且注明报价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快递包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报价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报价文件邮递递交截止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不能如期送达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技术规范

1.报价人如对询价文件中采购内容的技术规范/型号规格存在疑义,应在投标前向采购人进行咨询。开标后采购人不再回答相关问题。若报价人提供货品与供货要求不符,则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57591913

五、质疑。

报价人如认为询价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公告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视作无异议。

六、其他

本项目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进行对外询价,且禁止第三方平台用于相关经济项目活动。若未经本公司授权,直接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利用,产生的相关纠纷,本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七、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13017709799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附件下载:关于再生公司2025年度干扰素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