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成立。
获得再生资源发电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获得再生资源发电厂核准,政府核准批复文件为:绍柯发改投[2016] 198号文。
绍兴公司与柯桥区国土局签订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月6日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5月17日获得土地使用证。
正式开工建设。
正式接收生活垃圾。
正式并网发电。
完成全厂72+24小时满负荷测试。
获得渗滤液处理中心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政府批复文件:绍柯环审[2016] 28号文。
获得渗滤液处理中心工程项目核准,政府核准批复文件为:绍柯发改投[2016] 197号文。
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并于2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
渗滤液处理中心具备接收渗滤液条件。
获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政府批复文件:绍柯环审[2016] 28号文。
获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立项批复文件为:绍柯发改投[2016] 196号文。
获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件为:绍柯发改投[2016] 464号文。
正式开工建设。
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投用。
获得飞灰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批复,批复文件:绍柯环审[2016] 40号文。
获得飞灰填埋场项目核准,核准立项批复文件:绍柯发改投[2016] 36号文。
获得飞灰填埋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件为:绍柯发改投[2016] 484号文。
正式开工建设。